正確的資安觀念
企業營業秘密管理基礎:5點資安管理觀念
台灣在 102年 修正營業秘密法,大幅提高違法竊取商業機密的刑事責任到10年,同時完善許多過去的法令漏洞,希望提供給受害企業一個法律上的防護工具。但營業秘密法有其構成要件,該法要求企業應對機密資料進行『適當保護措施』,企業主有證明其機密管理符合法令要件的責任。中華數位企業資料保護研究小組吳毅勛顧問建議企業應具備以下的基礎資安保全措施,才能在機密遭竊取時以營業秘密法自我保護:
- 機敏資料依法需盤點及標示機密等級,且公告機密資料管理辦法
- 各機敏資料儲存系統應進行權限控管,並進行適當監視
- 員工的機敏檔案存取應保有紀錄,以作為司法舉證的最後防護
- 應公告企業資安監控政策(郵件、通訊軟體),落實在職員工的異常查核
- 離職員工應進行實質查核,包括查核機敏資料使用是否異常
企業主應該要結合法律觀念與資安工具來落實自我保護,才能發揮最大效果,營業秘密法最高可處10年有期徒刑,且企業可利用司法力量協助調查,可發揮強大的嚇阻效果。企業如要以營業秘密法來保護機密,依法應具備適當資安保護措施,以符合法令要件,同時也應在各重要系統建立紀錄管理設備,以確保有能力舉證惡意員工的非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