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保護
安全輔導、業務輔導、內控輔導
個資法安全維護事項的正確因應觀念為何
個資法施行細則第十二條對於保護個資的各種措施提出了十一項規範,且要求這些措施要與所欲保護之個人資料具有適當比例為原則,而中華數位企業資料保護研究小組在個資專案輔導的過程中,幾乎每一間企業都會問:「顧問啊,什麼是適當比例原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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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如何成立專責個資組織
在個資法施行細則正式公佈的版本,第十二條安全維護措施的第一項,將原本成立管理組織修改成配置管理之人員及相當資源,但是在輔導的實例中,還沒有一間企業僅配置一人就能執行完整個資管理的工作,而且幾乎都有成立一個專責的團隊來因應,例如「個資管理委員會」、「個人資料保護管理執行小組」
企業上雲端,個資保護責任誰負?
「雲端服務」大概是這二年最常被政府及企業提及的「用語」之一,不過,每次看到「雲端服務」腦袋裡都會忍不住浮起當年在與Internet初接觸的時候,透過Telent連線到台大計中的主機,使用clm、pine收發e-mail的畫面
取得政府機關或第三公證單位的認證,是否就能免於個資賠償責任?
新修正個人資料保護法通過後,大幅提高個人資料持有者的民、刑事責任,因此,有業者導入國外個資或資安認證機制,經濟部商業司亦委託資策會針對電子商務業者擬定及推動臺灣個人資料保護與管理制度(TPIPAS, http://www.tpipas.org.tw),以協助企業進行法規遵循,提昇國內個資保護水準